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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考级宗旨
整个考级工作保持和发扬我院严谨的艺术作风,坚持公平、公正和自愿应试的原则,旨在促进广大音乐爱好者音乐素质的普及与提高,通过考试形式发现更多的各层次音乐人才,为考生学习专业提供权威性的指导意见。
二、报考对象、级别、专业
三、考试内容、成绩评定及发证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考生按准考证指定的日期、时间准时到考场候考(考试时需交大一寸近照三张,报名表和准考证上各贴一张,另一张背面签名交给考场工作人员)。
2、除钢琴专业外,其它专业乐器自备,考生可自带伴奏带(若用CD、VCD伴奏的在报名时须填写清楚)。
3、专业考试要求背谱,请考生仔细阅读各专业考试指定曲目及各项要求。
4、“考级曲目”经有关专家挑选国内外比较普及且具有代表性的名作汇编而成,教材比较普及易找,同时可参照省级以上考级机构的考级曲目。 |